建筑类考试题库
北京施工员考试试题法规七
更新于:2022/02/08已647人浏览 收藏
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四、消防法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四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法的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警告。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三)阻拦报火警或者慌报火警的;
(四)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五)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推荐建筑考试培训课程
- [10-23]2024年北京安全员考试报名培训
- [04-01] 2024年施工员考试报名
- [04-01] 2024年质量员考试报名
- [04-01]2024年资料员考试报名
- [04-01] 2024年材料员考试报名
- [04-01] 2024年劳务员考试报名
- [04-01]2024年机械员考试报名
- [04-01]2024年标准员考试报名
- [10-29]2024年安全员(安管人员)证书延续继续教育的通知
- [02-27]2024年北京住建委安全员考试时间(共七期)
- [11-24]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北京市安全员考试暂停的通知
- [10-12]2022年度安全员(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延期复核的通知
- [09-27]2022年北京住建委安全员考试时间调整通知
- [08-31]2022年度北京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疫情防控通知
- [07-01]北京住建委:恢复安全员等建筑业从业人员考试的通知
- [04-08]2021年11月已报名安全员考试人员增补考试暂停
- [11-18]设计推动建筑绿色转型 数据赋能城市低碳发展
- [11-18]李强:着力推进好房子建设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
- [11-18]未变更设计更换楼梯施工方式 安徽一建筑公司被处罚85万元
- [11-18]中移物联推出小微工程解决方案,助力建筑行业数字化变革
- [11-16]第三届内蒙古建筑装饰设计“丝路杯”大赛结果揭晓
- [11-08]科技赋能美好生活 惠民实用建筑技术不断涌现
- [11-08]新科技撑起“好房子”
- [11-08]住房城乡建设部在青岛召开全国智能建造工作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