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施工员考试试题法规二

更新于:2022/02/08569人浏览 收藏

二、建筑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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