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3号)、《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苏大气办〔202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施工工地扬尘治理,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2022年江苏省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了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年9月18日至28日,国家统计局第16统计督察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2021年3月17日,国家统计局第16统计督察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反馈了督察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高农房品质,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为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济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写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包括《模板支架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建筑基坑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十条(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585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方案》,现将近期申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申报情况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11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为加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管理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规范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严肃工作纪律,我委制定了《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现予公布,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9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