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出台历史建筑名目

更新于:2022/02/08670人浏览来源:广州日报(广州) 收藏

本报讯 (记者杜娟 通讯员穗规宣)昨日,由市政协副主席简文豪带队,80位政协委员走进规划局,就城市规划编制、实施、落地等问题,与规划人员进行座谈。会上有委员呼吁,应该尽快出台优秀历史建筑名目,保护广州的历史建筑。

将启动历史建筑普查工作

政协委员梁晓玲表示,历史建筑与文物不同,不能用文物法来保护,保护历史建筑的职能原来在文化局,后来调整到规划局,相关规定还没有出台,如何防范历史建筑不被破坏,这些历史建筑如何保护,希望尽快出台优秀历史建筑的名目。

据悉,《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已在1月份由市法制办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但其中并未提到历史建筑名录问题。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广州将启动历史建筑的普查工作,以“摸清家底”,建立广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经名城委审议后公布。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公布后,由市规划局牵头对列入名录的历史建筑分期分批编制保护规划,经审批后纳入到法定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为城市建设管理依据,避免误伤误拆。

此外,规划部门还表示,要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常规性工作机制。未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出台后,建议由市政府拨付年度保护经费,建立市、区、街道(镇、村)多级以及规划、文化、房管、城管等多部门联动的保护管理机制,对历史建筑进行日常挂牌、建档、维护、修缮、监督。与此同时,建立定期常规性保护名录增补机制,按照《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依法保护。

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此外,市规划局局长李明也在座谈会上向政协委员们介绍了今年规划部门工作的重点内容。他表示,2013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年内完成四项重点规划任务,包括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完成“三规合一”、梳理规划体系和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加强阳光规划,以及党风廉政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探索规划公共政策文件的制定,包括鼓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公共空间、岭南文化特色、绿色低碳规划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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