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施工产生建筑垃圾24小时内清理完毕

更新于:2022/02/08781人浏览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收藏

(记者陈翔)当日施工产生建筑废弃物,应在24小时内清理完毕。记者昨天获悉,《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正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现在网上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活动。

  《条例》规定,排放、运输、消纳建筑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处置前向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

  《条例》要求,进行管线铺设、道路开挖、管道清污、绿化等工程必须按照市政工程围蔽标准,隔离作业,采取有效保洁措施,当日施工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应当在24小时内清理完毕,并冲洗路面。工程竣工后24小时内应当将建筑废弃物清运完毕。

  《条例》规定,在道路、桥梁、公共场地、城市绿地、供排水设施、水域等区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在供排水设施、水域倾倒建筑废弃物的从重处罚。

  建筑废弃物运输单位如有下列行为,由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机构吊销其《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有超过核定载质量标准装载,不密闭装载,沿途泄漏、遗撒,随意倾倒、处置建筑废弃物,承运未经批准排放的建筑废弃物等行为,一年内被处罚3次以上的;驾驶员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累计造成3人以上死亡,且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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