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实施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敞开式"泥头车"下岗

更新于:2022/02/08542人浏览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收藏

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廖海生/文  周军/图)昨日,南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7月1日起,南宁市将实施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根据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也就是俗称的“泥头车”,将不得再进入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符合要求的“泥头车”,车体统一使用绿色,车身印有公司名称、编号及监督电话,方便监管及市民监督。

敞开式车辆不得运输建筑垃圾

从7月1日起,不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建筑垃圾车辆,一律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不得在南宁市运输建筑垃圾。因此,现有的敞开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能继续在南宁市进行建筑垃圾运输。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法律,敞开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能进行改装,因此,现有的敞开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能够改装加盖。对于私自改装的“泥头车”,一律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改装车辆也不能通过车辆管理部门的年审,改装车辆将会受到有关执法部门的严肃查处。

按照要求,目前在南宁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3000多辆“泥头车”将被淘汰。南宁市政府也考虑到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主的困难,想办法最大程度减少他们的损失。对于现有的敞开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是可以在南宁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行业以外的货物运输;二是正积极与车辆生产厂家协调,争取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旧换新”的优惠政策。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杨玉山介绍,目前已经有两家企业有意提供“泥头车”以旧换新业务,具体的实施细节尚在制定中。

看车身颜色可辨正规车

7月1日后,不符合要求的“泥头车”是不能运输建筑垃圾的,那市民怎样才能辨别呢?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杨玉山表示,根据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首先必须是经南宁市城管局批准从事建筑垃圾行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且运输车辆应当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准悬挂的桂A车辆牌照;符合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机械化密闭车辆,具备完整、良好的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GPS系统装置以及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车体统一使用绿色,驾驶室两侧车门印有公司名称、编号,车厢两侧印有监督电话。

同时,为了加强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系统,这样一来,通过 GPS监管平台,就可以对车辆的运营实行24小时全时段全方位全天候的监控管理,根据电脑监控数据对运输企业运营情况做出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该企业从业资格年审的重要依据。

违章撒漏最高罚款5万元

在南宁市实施建筑垃圾机械化密闭运输管理后,相关部门仍将加大对“泥头车”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

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可处5000元以上5万以下罚款;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新修订的《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还将细化并增加对运输企业管理和处罚条款,即将颁布实施。市民如果发现“泥头车”违章撒漏、带泥上路污染路面,以及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可直接拨打南宁市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电话12319进行投诉举报。


“建筑培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