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建设局:专职安全员未达标建筑不许开工

更新于:2022/02/08739人浏览来源:中国台州网 收藏

 

今后,全市建筑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达不到要求的,将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考核不合格的,有可能被列入台州市工程建设黑名单中。

4月6日,市建设局发出《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工程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1人;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但不足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但不足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并应设置安全主管;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再增配1人。

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数量达不到要求的,将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

通知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升降机、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的防范重点,作出28条规定。

规定要求,落地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脚手架必须层层满铺脚手片,绑扎牢固;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同时,要淘汰钢丝绳式升降机以及人货两用和单股钢丝绳物料提升机;同一操作棚内,严禁设置两台或以上的升降机操作台;起重机操作棚要保证操作员有良好的通视或设置视频装置,起重设备必须实行专人、专机、专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实行三级或以上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三级漏电保护系统;每台用电设备要有各自专用开关箱,确保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地下室、潮湿和易触电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

此外,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严禁设置宿舍、未成年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等,在通知中也作出明确的规定。

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考核不合格的,该企业要限期组织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会被记录到台州市工程建设黑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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