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修改草案 人均建筑面积成争议焦点

更新于:2022/02/08961人浏览来源:北京日报 收藏

昨日,据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修改的决定(草案)》共收到106条修改意见,大部分都是围绕《草案》中关于“租住成套住宅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此次征集的意见和建议,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4月29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草案》,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据介绍,社会意见主要围绕两个方面,一种意见认为群租问题带来的扰民、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十分突出,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因此应明确禁止群租;另一种意见认为,群租问题的产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主要是由于市场存在着低价租赁住房的需求,这部分承租者以外地流动人员和低收入人群为主,完全禁止不妥,而应加强管理和规范。许多市民指出,目前人均10平方米的规定对于较大户型的住宅出租而言仍显过低,以此标准,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租,仍可居住10人以上,群租问题带来的扰民、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应当适当提高人均租住面积。同时,许多意见还指出,群租问题的限制条件不应仅局限于人均租住面积,还应对成套住宅租住人员的总数加以限制,比如可以考虑相应的建筑设计标准、突发情况的处理、卧室数量等因素。部分市民建议,应提高群租房房主物业费和公共设备维护费的缴纳标准。

在意见中有部分市民反映,产生群租问题的重要原因是不规范的转租活动,特别是中介机构的非法转租谋取利益最大化,应加强对转租行为的规范管理。针对由于群租问题造成相邻业主权益受损的问题,部分市民建议,群租、打隔断等需征得相邻业主签字同意方可出租。

而针对厨房、阳台、卫生间不得出租住人的限定条件,部分意见和建议提出,当前起居室打隔断群租的现象较为严重,安全隐患突出,应明确规定起居室也不得隔断用于租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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