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七大措施、五大保障,助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

更新于:2024/10/2317人浏览来源:海报新闻 收藏

  10月23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关于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上提出明确目标,到2026年底,我省建筑业省外产值超过6000亿元,省外产值超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达到20家,省外产值超50亿元的大型企业达到30家,培育10个建筑产业输出集群和20个建筑劳务输出集群。

  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意见》提出7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一是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在省外重大基础设施、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高端新兴市场实现新增长,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省外建立共享工厂和生产基地。

  二是推动优势产业输出。全面梳理全省建筑业全产业链,充分挖掘省内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产业特色明显的重点市县的指导和支持,打造一批走出去发展建筑建材劳务产业集群。推动省内企业与建筑业央企深度合作,鼓励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省外工程项目建设。

  三是搭建推介对接平台。在省内外举办线上线下推介、洽谈交流、供需对接等活动,加强与各省、区、市的交流合作,指导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带领建筑业企业到省外开展交流合作。

  四是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建立建筑业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类大型企业集团协同发展机制,鼓励各类建筑业企业组团开拓省外市场,支持中小民营建筑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与龙头骨干企业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五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企业在省外取得的工程业绩、获得的奖项等可作为信用评价、申报企业资质、参与工程招投标、评先树优等方面有效业绩,给予支持和认可。针对企业融资难问题,探索拓展建筑业企业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六是加快人才队伍培养。引导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用好高等院校培训资源,培育一批适合走出去发展的企业家队伍、管理人才队伍和技术人才队伍。加强建筑劳务输出,打造技能人才培训、评价、输出的链条式特色劳务品牌。

  七是促进规范自律发展。鼓励我省企业在省外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依法依规发起设立或积极参加相关行业社会组织,支持省外山东商会依法设立建筑专业分会,为企业开拓省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意见》明确了省直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 同时为保证对策措施落实到位,提出5个方面的服务保障机制。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强化行业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联络服务功能。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引导各地把推动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作为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定期研究走出去发展的具体措施。三是做好法律服务,强化拓展“网上法律服务站”功能。四是增强品牌支撑,加大对“齐鲁建造”品牌、建筑业优秀品牌产业、企业的传播推广力度。五是注重宣传引导,加强行业政策解读,总结宣传走出去发展的优秀建筑业企业。

  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大支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力度。促成多个产业、近两千家企业与央企深度合作。推出的“助建惠企贷”金融产品累计为近八千家中小微企业授信720亿元、放贷630多亿元。主动对接十余个省区市住建部门,为企业走出去发展营造良好外埠环境。

  今年5月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全社会发布了山东省建筑业公共品牌“齐鲁建造”,建立品牌管理制度,制作播出让出省施工领域优秀企业家代表“传经授道”的 “企业家访谈”栏目7期,“齐鲁建造”成为山东建筑业的亮丽名片。

  据介绍,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建筑业企业在省外完成产值3163.36亿元;1—8月,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增长84.9%;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增长2.5%,居全国第二位。9家山东企业入围2024年“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较去年增加1家,上榜企业数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海报新闻记者 李萍 济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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