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形成带量采购的价格优势

更新于:2024/07/05411人浏览来源:大洋网 收藏

7月5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提出,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大力推动应用先进设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有序推动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到2027年,对使用年限长、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的建筑施工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开展更新

《意见稿》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作,将中型或5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设备纳入台账管理。支持龙头骨干施工企业积极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引领建筑行业形成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氛围。

广州市属地的国有企业应结合企业自有的建筑施工设备情况制定三年更新计划(新采购建筑施工设备视为更新),于2024年8月底前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首次报送,2025、2026、2027年计划应于当年度1月底前报送,并按季度报送更新计划完成情况。国有企业需有序更新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主要建筑施工设备,如起重机、升降机等;鼓励国有企业集中采购安全性能高、节能环保的建筑施工设备。

国有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依法分包时,鼓励在合同中约定专业承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等更新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设备。鼓励民营企业参照上述要求开展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作。

各区住建局应组织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等全面摸排自有建筑施工设备使用情况,形成台账管理,重点排查使用超过10年、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高污染、高能耗、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设备,并留档备存企业填报的明细资料。各区住建局应主动协调解决企业更新建筑施工设备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协调对接建筑施工设备供应链上下游供需信息,形成带量采购的价格优势,支持企业通过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广泛开展建筑施工设备更新。

政府性投资工程率先更新设备

《意见稿》提出,一定规模(工程项目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性投资(含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招标中将使用先进建筑施工设备(含智能建造设备)等作为评审因素,要求中标单位承诺不使用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设备。在施工合同等明确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要求。

建设单位可将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设备使用情况纳入标后履约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大安全保障投入,按规定更新施工现场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主要建筑施工设备,应用技术先进的智能建造设备,逐步淘汰落后建筑施工设备,提升施工安全防护水平。

《意见稿》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技术先进、数字化、智能化、工业化程度高的建筑施工设备,如造楼机、5G塔吊、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引导上下游优质企业形成先进建筑业产业链,推动传统建筑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智能化、工业化、绿色化新型建造方式,打造一批智能建造试点标杆项目,发展建筑行业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新能源、新技术的建筑施工设备应用。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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