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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建厅出台新规-未实名注册人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更新于:2023/01/13已1040人浏览来源:中工网 收藏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张世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出台新规,明确要求“未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管理,规范施工现场人员在岗履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
将于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管理办法》共25条,其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设置电子考勤区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准备阶段,在安全门设置闸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可在手机APP上自行提出申请,通过手机APP人脸识别和GPS定位进行考勤,系统自动审核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人(农民工)通过闸机或者手机扫码进行考勤。《管理办法》同时要求,“建筑工人(农民工)每天考勤频次不少于两次”,“未进行实名注册登记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
《管理办法》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要求黑龙江全省统一应用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从而切实维护企业和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安全,防范工程建设领域风险。
《管理办法》要求,黑龙江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名制监督管理,对有“未按规定进行考勤”“未与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接考勤记录”等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责令其改正,同时将其建筑市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对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单位和个人,黑龙江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在1个月内重点核查其“是否存在违法发包”“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借用资质”“监理单位是否存在转让监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问题,将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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