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自建房过“高”过“瘦”——专家解读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更新于:2022/07/25817人浏览来源:华声在线 收藏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

在自建房中,最常见的房屋结构形式是砌体结构,该结构由砖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多层砌体结构房屋中常见的安全隐患有哪些?如何才能规避?7月24日,记者采访了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工程师王宏明。

房屋“身材”要考量

居民在自建房过程中,首先便要考虑房屋“身材”,过“高”过“瘦”都易留下安全隐患。

王宏明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房屋总高度与总宽度的最大比值不宜超过2.5。举例来说,当房屋的宽度只有4米时,则其房屋建筑总高度不宜超过10米(相当于3层楼高),才能确保房屋“身材”标准。

2021年,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的通知》中指出,高宽比过大的房屋,稳定性较差,大震时易产生倾覆破坏;如果基础埋深不能满足相应要求,高宽比过大的房屋正常使用也存在安全隐患,易受到周边房屋基础开挖、地基不均匀沉降影响。

自建房的安全高度是多少?王宏明表示,根据《湖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指导手册(试行)》规定,房屋的总层数不得超过7层,总高不得超过21米,单层层高不得超过3.6米,当采用底部框架结构时其底框部分的层高不得超过4.5米。

房屋“内力”需维稳

“承重墙相当于人体的骨骼,人只要是有一根骨骼出现问题,人体就无法正常生活,建筑也一样。”王宏明告诉记者,承重墙支撑着上部楼层的重量,一旦破坏后果非常严重,直接会引起房屋整体倒塌。

王宏明说,自建房中采用空斗墙、独立砖柱承重,是造成房屋安全隐患一大“雷区”。

空斗墙内部有空腔,能节省材料,但受压承载力比同等厚度的实心墙低很多,其整体性和抗震性能很差,国家标准现已规定禁止使用;独立砖柱因受压截面小,承载能力有限,同时又不能抵抗弯矩,国家标准规定在抗震设防区严禁使用。

自建房若为空斗墙、独立砖柱承重,应该如何处理?王宏明表示,应根据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果,确定能否继续使用或进行结构加固补强。

除了承重墙,结构梁也是房屋“内力”的一大载体,而在自建房排查过程中,上下层竖向承重构件不重合不连续的问题频现。

王宏明表示,判断上下层竖向承重构件是否连续,首先应绘制出每层承重墙、柱的位置,然后再比对相邻楼层的结构平面布置图,最终核实承重墙、柱在上下层的位置是否重合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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