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大龙建设集团一季度违反安全作业引发事故

更新于:2022/02/081057人浏览来源:中国网地产 收藏

  20日,北京市住建委通报一季度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情事故情况。

  通报指出,2020年1月13日15时55分,通州区永顺西街住宅小区项目2号住宅楼等10项施工现场发生火情,过火面积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动焊作业焊渣掉落引燃地下一层外墙防护挤塑板所致。该工程动火动焊作业看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比较薄弱,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情节较为严重。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黄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金海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造成此次火情直接责任单位为本项目分包单位北京顺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14时52分,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施工现场发生火情,过火面积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系宿舍楼幕墙龙骨安装焊接作业时,焊渣掉落引燃地面堆放的挤塑保温板所致。

  该工程违反“大风蓝色预警期间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规定,在大风蓝色预警期间违规进行动焊作业,且动焊看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比较薄弱,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情节较为严重。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北京东方泰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一)依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有关规定,暂停施工总承包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北京东方泰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明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建筑市场投标资格30天。

  (二)依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对建设单位北京黄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东方雨虹民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大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金海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北京方圆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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