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首批历史建筑名单公布

更新于:2022/02/08806人浏览来源:网络 收藏

近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绍兴市区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已由市政府批准公布,西小路28号民居等153处老建筑物被确定为绍兴市区首批历史建筑。

  历史建筑是指区别于已挂牌保护的文物,没有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点,也没有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和重要近现代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一直以来,历史建筑由于没有真正的保护名分而屡屡“受伤”。“某种程度上,历史建筑就是编外的、候补的文保单位,它们能反映绍兴的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只是相比已经有成熟机制的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的方式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完善。”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公布的绍兴市区首批历史建筑,共涉及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153处建筑,分居住建筑、商业建筑、公共服务建筑、宗教及寺庙建筑、工业建筑、水利设施、其他建筑等类别,以传统民居类最多。从建筑年代来看,跨越宋朝、明朝、清朝、民国时期、近现代和新中国成立后。其中,清代建筑最多,有77处;其次是民国建筑,有56处。
  “首批历史建筑名单近一半以上是民居,体现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走入寻常百姓家,发掘民间建筑中蕴含的价值。”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越城区为例,入选的历史建筑多为历史街区内的民居。名单公布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将进行挂牌,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历史建筑的研究、保护、利用、修缮和宣传,让这些老建筑“留下来”后更好地“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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