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不得预留墙体广告位置

更新于:2022/02/08688人浏览来源:网络 收藏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李林)城市建筑外立面展示一座城市的形象。昨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为了规范新建建筑外立面设计,我市要求住宅建筑不得预留墙体广告位置,市区道路两侧的商业建筑等要实施夜景照明工程,建筑物楼宇通信、监控设备、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应一体化设计等。

据介绍,建筑外立面主要包括建筑物外侧墙体立面及屋顶。建筑外立面设计的总体要求是要综合考虑市区城镇景观、建筑物性质、外立面功能布局等因素,符合城镇环境和容貌要求,体现城镇特色。外立面装饰材料、色调应当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达到和谐统一的建筑整体视觉效果。

根据要求,城市重点景观区域和主要道路的多、高层住宅阳台应设计为封闭阳台;公共建筑、商业建筑可以预留广告位置,并应进行广告景观亮化,住宅建筑不得预留墙体广告位置;市区道路两侧的商业建筑、公共建筑以及标志性建筑和其他对城市夜景影响较大的建筑必须实施夜景照明工程,并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太阳能热水系统、楼宇通信、监控设备、移动通信网络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雨水和空调排水管线、电力电缆、有线电视、网络、通讯、供热计量远传等管线原则上应敷设于建筑物墙体内部或地下,必须在外立面敷设的,观感应与外立面保持协调一致等。

在监督管理方面,我市将加强建筑外立面设计方案的规划管理工作,建筑的风格、色彩、体量应符合城市设计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未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主管部门不予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此外,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外立面附加设备、设施的所有者或使用人,存在违反建筑外立面相关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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