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开征集历史建筑信息线索 5种情况可推荐

更新于:2022/02/08728人浏览来源:南海网 收藏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2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丹 通讯员 田硕)日前,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征集我省历史建筑信息的通告》,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并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历史建筑信息线索,欢迎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线索。

此次征集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23号)的有关要求,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进一步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历史建筑文化,建设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色的美丽城镇,丰富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内涵。

满足五个条件之一或具有特别价值的建(构)筑物可推荐

此次征集,只要建成20年以上,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具备下列五个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荐为历史建筑。

1、反映海南地域建筑文化特点;

2、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和工程技术具有建筑艺术特色和科学研究价值;

3、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在城市发展与建设史或某一行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建(构)筑物;

4、反应一定时期建筑风格的代表性、标志性建筑或者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5、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

另外,建成不满二十年,但具有特别的历史、科学、艺术和人文价值或者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的建(构)筑物,也可以推荐为历史建筑。

征集要求

能提供准确的建筑物详细地址和具体位置,包括区、街、路名和门牌号,最好配以现状图片;提供建筑历史和建造时间(如不确定可提供线索,住建厅再核实筛查);提供建筑历史功能和现房屋功能;说明推荐理由及建筑的历史、特色和价值等,尽量提供反映推荐理由的照片、图纸、文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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