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更新于:2022/02/081694人浏览 收藏

关于公布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山东省、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2009年7月,我部组织专家对有关部门和地区申报的1694项工法进行了评审,审定417项为2007-2008年度国家级工法。其中108项为国家一级工法,252项为国家二级工法,57项为升级版国家一级工法。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工法管理工作,鼓励建筑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及时总结施工经验,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注重以工法开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国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水平。

  附件:1.2007-2008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

     2.2007-2008年度国家一级工法名单(升级版)

     3.2007-2008年度国家二级工法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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