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建筑岗位人员考试培训通知

更新于:2012/12/224853人浏览 收藏

  为了加强对北京市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保障建筑从业人员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北京建委)定期组织对建筑从业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核通过后颁发相关建筑岗位证书。

一、2013年建筑岗位考试介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北京市建筑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考试发证工作。

  建筑岗位考试人员包括:造价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监理员、试验员、测量员、材料员等岗位。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监理员、试验员、测量员、材料员等岗位,经考试合格人员由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北京市建委)颁发“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

  造价员岗位,经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为发证机关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签证单位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全员岗位,经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发证单位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考试考试考核内容:

  (1)《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2)《岗位实务知识》,内容为相关岗位必备的专业管理综合知识。

二、2013年北京建筑岗位考试考核人员范围:

  凡在建筑业从事建筑岗位管理工作,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尚未取得以上岗位的上岗证书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三、2013年北京建筑岗位考试培训:

  按照 “考培分离”的原则,市建委不组织任何强制性培训,报名考试人员遵循自愿的原则可自主选择自学或到相关的培训机构参加学习。

  建筑岗位考试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请咨询电话:010-81110555 (陈老师)

四、北京建筑岗位考试培训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1)、填报《北京市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须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下载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3)、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五张;


  2、联系电话:010-81110555 (陈老师)。

五、北京建筑岗位证书:

  施工员等考核通过后,颁发相关岗位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加盖“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考试合格章”。如图01;

如图01

  造价员岗位,经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为发证机关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签证单位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如图02;

如图02

  安全员岗位,经考试合格人员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发证单位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如图03;

    

如图03


“建筑培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