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筑垃圾咋处理 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报送预案

更新于:2022/02/08674人浏览来源:半岛都市报 收藏

  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建筑废弃物不断增加,已逐渐成为城市的负担。为加快推进岛城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6月12日,市政府发布了《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记者看到,从建筑废弃物的排放、运输至再生产品的生产,该条例拟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条例规定 ,新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管网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均被称为建筑废弃物。今后建设单位或者拆除单位应当对纳入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编制预处置方案,并报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这一规定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要求具备现场分类条件的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分类。建筑废弃物分为混凝土块、砖瓦碎块、渣土等。不得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危险废物等混入建筑废弃物。“这一规定无疑大大减少了我们的工作量和成本。”岛城一家再生产建筑废弃物的企业负责人说,在以往,拆迁区的房屋拆迁以后,混凝土块、砖瓦、塑料、钢铁、陶器甚至生活垃圾都混在一块,这些混合废弃拉到他们生产厂区以后,他们还得安排工人和器械进行分类,增加了不少成本。   在运输方面,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筑废弃物运输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的企业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向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建筑废弃物运输特许经营权后,方可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经营业务。建设单位或者拆除单位应当与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运输企业签订建筑废弃物运输协议。

  记者了解到,日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已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将建筑垃圾运输纳入建筑施工招投标管理。凡属市内四区范围内的房屋拆除、房建土石方开挖工程及有土石方外运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须先与具备资质的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确定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后,方可参与施工投标。此外,运输车辆也要进行改装,每辆车都要加装GPS,车厢要改装成标准高度,并进行要密闭改装。

  为了鼓励和扶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政府投资项目拟先做出表率。条例规定: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广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逐步提高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使用比例。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中应当优先使用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

  ■企业探访

  建筑垃圾,可变透水砖和混凝土

  去年本市七区产生的建筑垃圾达到1000万吨,用于可再生建材转化利用的不足三成,大部分进行了填埋处理。而对于再生建材生产企业,这些被填埋的建筑废弃物却是可以赚钱的“香饽饽”。为此,不少人大代表、业内人士纷纷建言政府出台政策,扶持建筑废弃物再生产行业。6月14日,记者来到一家再生建材生产企业进行了探访。

  青岛绿帆再生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四方区傍海中路,偌大的厂区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建筑垃圾。公司生产部杨经理向记者介绍说,在外人看来这些都是没有用的垃圾,都是他们花钱买回来的,每吨6.5元左右“主要是付个油费”。

  杨经理首先带记者来到第一条生产线,这条生产线正在安装调试。“这条线主要处理拆除建筑的钢筋混凝土楼板,以及工地不能处理的污泥砖块。”经过打碎、分类、筛选、再碾碎等多道工序后,大碎石变成一颗颗大小相当的小石子,小型垃圾则变成粉煤灰,“这些地上建筑废弃物出来的产品不能用于结构性建筑,但可作为基础性建筑,主要是制作透水砖等。”

  第二条和第三条生产线都是加工处理地下的建筑废弃物,经过粉碎、分类、筛选等工序后,产出石子、细石和砂。三种产品分别出来以后,石子搭配上一定比例的人工砂,接下来会被输送到两个罐状的搅拌站,经过反复搅拌,最终被制成不同标号的混凝土。

  据介绍,1吨建筑垃圾经过处理后,70% 为石子、细石等“粗骨料”,其余30% 为砂等“细骨料”。杨经理表示,相对于天然砂石,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加工成本虽然略高于天然砂石,但是经过检测,这些再生建材完全可以替代天然砂石,甚至优于天然砂石。

  “人工砂石是新事物,现在还面临认可度的问题。”公司负责人李女士表示,现在大沽河、小沽河的河沙基本已枯竭,政府已禁止在大沽河、小沽河采挖河沙的行为,同时政府也禁止开山挖石,因此建筑用的天然石子、沙土等越来越有限,使用人工砂石是未来的趋势。

  记者 黄英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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