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筑节能“从生管到死”

更新于:2022/02/08464人浏览来源:青岛日报 收藏

  青岛日报报讯 “今后,新建建筑的建造过程、建筑物的运行耗能监测、既有建筑的改造、建筑物拆除评估及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将全部纳入建筑节能管理中,真正实现建筑节能全寿命周期的管理。”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的。

  据市建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着力打造建筑节能管理的全新 “闭合式”管理体系。从规划入手,将新建建筑的建造过程、建筑物的运行耗能监测、既有建筑的改造、建筑物拆除评估及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全部纳入建筑节能管理中,真正实现建筑节能全寿命周期的管理。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供热分户计量收费问题,该负责人说,下一步对符合条件的新竣工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将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此外,我市还将采取鼓励与强制并举的政策,推动绿色建筑的推广应用,年内完成10个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申报评审。从2014年起,所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和保障性项目将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完善大型公建监管平台建设。争取年内完成200栋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到2013年,将全部大型公建纳入用能监测范围。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年内完成1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到2015年,完成65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开展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扶持7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建设2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产业园区,实现建筑废弃物100%综合利用。

  据介绍,自2010年1月 《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期间,完成新建节能建筑2404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61万平方米,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474万吨,生产新型建材62.7亿标砖。累计节约土地7241万亩,节煤3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05万吨。我市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市、国家首批建筑能效测评试点城市、中德技术合作“公共建筑节能”项目试点城市。

  (本报记者 沈俊霖)

  市人大对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讯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增勇、张锡君、邹川宁等参加了检查活动,副市长王建祥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麦岛金岸污水源热泵工程、青岛市大型公建用能监测平台、市委党校宿舍节能改造项目、天泰城·美立方项目和卓越蔚蓝群岛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建筑节能技术运用、设备运行、节能效应等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所做的全市贯彻实施 《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围绕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了意见建议。(沈俊霖 傅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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