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近现代建筑我们一起瞧

更新于:2022/02/08777人浏览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收藏

建筑被称为凝固的艺术,是城市风貌的音符,江西要把“音符”找出来,编出江西城市的“乐谱”。昨日,记者获悉,从本月起,我省开展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普查,并编制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规划,对保护范围和建筑控制范围界线内的建设行为提出管治措施。

  据了解,此次评定优秀近现代建筑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划内,1840年到1960年期间建设,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重要的建筑艺术价值,与重大历史事件相联系,与重要历史人物相联系,能够反映我省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除外)。

  评定分为:纪念类,主要指与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历史事件和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代表性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革命旧址,重要的纪念碑与纪念亭、名人故居、名人墓葬、烈士陵园等;代表作品类,包括著名近现代建筑师的主要代表作品以及其他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特色建筑类,包括建筑类型、空间、形式、工程技术或施工工艺等具有近现代建筑艺术和技术特色,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反映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在我省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铺、厂房和仓库等;其他具有近现代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宗教建筑、商业老字号等。

  从本月起,开展全面普查。各设区市城乡规划部门、文化(文物)部门在提出符合条件的初步名单后,连同建筑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图一并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省住建厅和文化厅对报送名单进行审核评定,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住建厅、省文化厅向社会公布。对于已经确定的优秀近现代建筑,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近现代优秀建筑保护规划,明确具体保护原则,并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界线内的建设行为提出明确的管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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