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高要求

更新于:2022/02/08749人浏览来源:成都日报(成都) 收藏

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提高我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及审查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该委组织力量编制印发了《成都市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及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用以指导我市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和审查工作。市建委要求各单位结合相关消防法规及技术标准予以使用,并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有修改和补充意见可以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该委勘察设计处,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高层建筑内的娱乐场所

要设在首层或二三层

《要点》明确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规定。高层建筑幕墙内不同防火分区楼层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应设置消防通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米;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

对于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要点》明确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平方米。

五层以上卖场宜设置

不少于2座直通屋顶平台的楼梯间

按照《要点》要求,综合建筑内设置的电影院应设置在独立的竖向交通附近,并应有人员集散空间;应有单独出入口通向室外,并应设置明显标示。剧场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剧场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周围的墙体均应采用防火隔墙,主台通向各处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水幕;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燃气装置时应设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观众厅吊顶内的吸声、隔热、保温材料、检修马道及观众厅及舞台内的灯光控制室、面光桥及耳光室各界面构造、舞台(包括主台、侧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栅顶均应采用不燃材料。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有关宽度、踏步设置等规定。

集中式旅馆的每一防火分区应有不少于2个独立的安全出口;旅馆建筑内的商店、商品展销厅、餐厅、宴会厅等火灾危险性大、安全性要求高的功能区及用房,应独立划分防火分区或设置相应耐火极限的防火分隔。商店的易燃、易爆商品库房宜独立设置;存放少量易燃、易爆商品库房如与其他库房合建时,应设有防火墙隔断。商店建筑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敞楼梯、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大型商店营业厅在五层以上时,宜设置不少于2座直通屋顶平台的楼梯间;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应按规定计算,并以此确定疏散外门、楼梯、走道的宽度。

消防水泵等设备

除能自动还要可手动

在对水、电的设置方面,《要点》强调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其他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不同高度的建筑要按规定设置封闭楼梯间和防烟楼梯间。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设备的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

此外,高层建筑的疏散通道、避难空间、消防设备用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除特殊部位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除住宅、商住楼的特殊部位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的重要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二类高层建筑的重要部位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宜设置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实现手动控制。本报记者 袁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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