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外墙保温施工禁火种入施工现场

更新于:2022/02/08848人浏览来源:京华时报 收藏

   针对上海高层住宅节能改造项目外墙保温施工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昨天(8日)北京市住建委与市公安消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保温材料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外墙屋面保温施工严格禁止与电气焊、砂轮切割等施工交叉作业,严禁一切人员将火种带入施工现场。

    《通知》要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对项目的消防安全负总责,严禁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吸烟、焚烧纸张垃圾以及从室内向外丢弃烟头等行为。负责在施工前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周围的消防通道,达不到消防要求的立即采取措施完善,否则不得开始施工。墙体屋面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和保温施工期间要派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

    另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选用的外墙屋面保温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阻燃指标。燃烧性能不合格的保温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燃烧性能未复验合格的有机类保温材料不得使用。同时,严禁在施工建筑物内堆存保温材料。储存有机类保温材料的库房应由不燃性材料搭设而成,并有专人看管。

    在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外墙屋面保温施工严格禁止与电气焊、砂轮切割等施工交叉作业,严禁一切人员将火种带入施工现场。进行外墙屋面保温施工时直至保温材料全部覆盖前禁止现场一切明火施工。动用电气焊、砂轮切割等施工时所涉及区域内的有机类保温材料必须完全覆盖。设计了防火隔离带的外墙保温工程,其防火隔离带的安装、施工应与保温材料施工同步进行。防火隔离带的安装应当采用满粘法,不得与墙面基层留有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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