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在建工程这样查隐患

更新于:2022/02/08814人浏览来源:长江日报 收藏

重特大火灾事故敲警钟

高层建筑在建工程这样查隐患

李锐 田景超

本报讯(记者李锐 通讯员田景超)入冬以来,部分省市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如何提升高层建筑、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系数,减少生命财产损失,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昨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长乔汉林。

乔汉林表示,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是防火工作中的两大重点和难点。在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时,高层建筑物业服务企业要重点排查:①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是否被占用、堵塞;②是否违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③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被锁闭、封堵;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保养;⑤建筑内电气线路、燃气管道、供油线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在建工程单位要重点排查:①消防车道是否畅通;②是否设置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防给水设施、配备简易消防器材;③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④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⑤建筑材料特别是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规范堆放;⑥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工作业区有效分隔,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对监督管理部门指出、单位自查出来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督办人,明确整改期限和标准,按期整改到位;逾期不改的,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无论是高层建筑还是施工单位,都要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单位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引导群众疏散、扑救初期火灾、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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