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可再生能源 节能与减排 辽宁建筑节能全国领先

更新于:2022/02/08690人浏览来源:辽宁日报 收藏

   11月9日,面对前来调查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工作人员,昌图县松山小区的高亚军老人笑逐颜开地连连说:“今年冬天咱可享福了,屋里温度有23℃,比往年高了5℃!”作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昌图县今年对9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了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在建筑物外墙铺设保温材料,更换节能窗,安装温控计量装置,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等措施,减少热能损失,改善热循环质量。同时,应用污水源热泵技术,提高了供热效果,使供热质量大大改善。这种做法,已经成为我省建筑节能的一个典范。

    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排放则占社会总排放的25%。而处于北方的我省,每年有近半年的采暖期,每年用于采暖供热的煤炭占全省总用煤量的3/5。

    面对节能与减排的双重压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省住建厅先后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辽宁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等十几个规范性文件,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制定完善的技术标准,并加强建筑节能行政监管,建立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度。同时,大力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十一五”期间共向全省宣传推介新技术、新产品479项,仅今年就向全省推广171项新技术、新产品。

    目前,在城市新建居住建筑中,沈阳、大连、抚顺等城市,已全面执行节能率65%标准,其他城市全面执行节能率50%标准,“十一五”期间,全省建设节能住宅1.7亿平方米,比“十五”期间节能住宅建设总量增长2.8倍。建筑节能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的大连市,目前已全面达到居住建筑节能65%和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建成节能建筑6500万平方米,节能总量为400万吨标准煤,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降耗18%的目标。

    我省还积极推广地源热泵技术、污水源热泵技术、海水源热泵技术以及太阳能光热技术等可再生能源,取代传统能源,用于建筑供暖、空调。据统计,截至今年10月,全省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6000万平方米,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太阳能光热光电技术应用面积也累计达到2376万平方米;我省有31个工程项目被住建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盘锦市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铁岭县等6个县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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