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不能随意牺牲老建筑

更新于:2022/02/081057人浏览来源:济南时报 收藏

       据报道,尽管文物保护部门再三劝阻,但是位于经四路343号大院的一处正在申请“省级文保”的百年老房还是被强制拆除。

       老建筑是一座城市历史的坐标,更是城市弥足珍贵的财富。保护老建筑,不仅是为城市的特色增辉添彩,更是对历史、对后代的负责。因此,笔者认为,在城市建设中牺牲老建筑是没有道理,更不能一边在仿造老建筑,同时又肆无忌惮地拆除老建筑。现代化城市离不开老建筑的点缀,新建筑和老建筑共存是相得益彰、互为补充的,城市的魅力特色会更突出,才会有更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可是,济南市对老建筑的保护一直以来存在着让人遗憾甚至伤痛的地方。2002年,丁宝桢故居没了;2006年,路大荒故居没了;2008年,辛氏公馆亦是如此。今年4月中旬,苗家巷的百年老门楼尽管社会一致呼吁应该妥善保存,有关部门也曾经作出了叫停拆除的决定,但是没过两天,这座老门楼就悄然消失,成为历史。老建筑被无情地拆除屡见不鲜,千篇一律的新建筑越来越多的同时,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城市特色的老建筑越来越少。这是悲剧,更是对城市文化和历史的背叛。

       没有老建筑,济南怎么能称之为历史文化名城?老建筑拆除了不会再现,即使模仿得再像再逼真,那也只是模仿,是赝品。我们不能漠视拆除老建筑的行为一而再、再而三地上演,保护老建筑刻不容缓。有关部门再不高度重视,并采取断然措施,我们不难想象仅存的为数不多的老建筑还能保存多久,更不敢想象没有老建筑的济南和其他城市区别在哪里,怎么能理直气壮地自称为历史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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