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建条例”下月实施,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更新于:2024/02/27482人浏览来源:长江日报 收藏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7日讯(记者龚萍 通讯员阮帆)3月1日,《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绿建条例”)将正式施行。2月2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了解到,这是全省首个针对绿色建筑发展的法规,有利于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促进绿色技术应用,助力建筑业绿色化转型升级,让老百姓享受到“绿色福利”。

  汉阳市政建设大厦(三星级绿色建筑)。通讯员供图

  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方面介绍,此次颁布的条例全方位推动绿色建筑扩面提质,绿色建筑管理形成闭环。如建设单位要对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时,对绿色建筑专项内容进行查验;施工单位将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买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等相关信息。

  荆门市钟祥科技馆项目(近零能耗建筑)。通讯员供图

  根据绿建条例,绿色建筑基本级是底线,政府投资项目最低一星级。城镇新建民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的要求建设。其中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其中,星级绿色建筑和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因采用外墙外保温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截至目前,全省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项目已突破1个亿。2023年我省新增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面积全国排名第五。

  现阶段我省获得星级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439项;我省在全国率先组建“三个建造”科技创新联合体,发布了一批创新关键技术集成应用清单和技术手册。

  今年,省住建部门将着力构建绿色建造供应链体系,推动建造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转型,培育2个年产值过千亿元“航母级”企业,培育10家年产值过200亿元龙头企业,培育200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构建绿色建造供应链体系。全省力争创建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9个,新增星级绿色建筑6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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