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用人单位应及时出具并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意见》明确,设立建筑劳务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和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聚集型的建筑劳务企业服务园区,积极引导建筑劳务企业向园区有序集中。建筑劳务企业服务园区实行统一管理,并提供政策指导、业务推介、商务洽谈、资金支持、财务管理、经营咨询、技能培训等服务。
未来,建筑工人将全面持证上岗。《意见》提出,自2025年1月1日起,从事砌筑工、抹灰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模板工、防水工等工种作业的建筑技术工人;至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关键工种(构件制作工、吊装工、灌浆工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建筑产业工人的晋升渠道也将进一步畅通。《意见》明确,引导建筑业企业增加建筑工人技能等级层次,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工种带头人等岗位,拓宽建筑技术工人晋升通道。
《意见》要求,完善建筑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配套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总承包企业主体责任,建立根治欠薪长效机制。
为持续改善建筑工人生产生活环境,平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意见》提出,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用人单位应及时出具并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筑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推进建筑工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为其购房、租房提供支持。同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建筑工人子女城市入学入托等问题。
大江晚报记者 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