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适宜中小建筑企业提供的应专门采购

更新于:2022/11/24779人浏览来源:华声在线 收藏

华声在线11月23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近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助力建筑企业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千措施》的通知。《措施》指出,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预算在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建筑企业提供的,各地应专门面向中小建筑企业采购。

企业购置智能建造专用设备,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措施》明确,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对建筑企业视其营业收入、资质升级、经济贡献、质量创优、科技创新、诚信评价等情况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企业研发创新。对获得湖南省“建筑强企”称号的建筑企业,优先推荐国家、省级奖项或资金支持。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领域中小企业成为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支持和引导大型建筑企业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合作承揽业务。预算在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建筑企业提供的,各地应专门面向中小建筑企业采购。

《措施》指出,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建筑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同时,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税费优惠、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筑企业购置、使用智能建造专用设备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优化企业金融服务。对涉及民生、交通、教育、市政、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融资,金融机构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符合授信政策要求前提下,对其申请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优先安排发放计划。

大型建筑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

《措施》还指出,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强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支持。严格落实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政策,全省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建筑企业,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到2022年底前,大型建筑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30%提至50%,中小微建筑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到2022年底前,受新冠疫情影响的建筑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及时补缴。

同时,受新冠肺炎影响的建筑企业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建筑企业缴存职工按需提取,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实际需求。

此外,在营商环境方面,湖南将推行建筑企业资质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电子证照”和线.上审批服务。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实行全省统一交易规则,构建全省统一大市场。保障民营建筑企业平等地位,任何单位不得排斥民营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竞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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