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筑企业吸纳这类人员就业的,可给予每人2000元补贴

更新于:2022/02/08462人浏览来源:长江网 收藏

  长江网5月25日讯(记者范婷婷)25日下午,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召开第101场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鸿介绍,建筑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或者就业困难人员,以及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招用贫困劳动力的,可按规定给予每人2000元的补贴。

  对建筑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并开展以工带训的,可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线上,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全省所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招聘服务;在线下,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各类小型化、多频次劳务现场对接。

  刘鸿还提到,为了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该厅全面清查工资保障金制度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已减免工资保障金1.45亿元,缓缴1.41亿元,退还1.79亿元。对于缴存工资保障金且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的已完工项目,坚决做到完工即退、应退即退。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广生介绍,在项目招投标上,对在疫情防控中贡献突出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专项加分奖励。措施中界定了加分的条件:受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是防御指挥部表彰的优秀企业和个人。还界定了加分的项目范围:在政府或国有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可以给予专项的加分。措施还明确规定,奖励加分是应当加分而不是由招标人来选择是否加分,并规定了加分的额度:在百分制评审中,企业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分,失业人员最高加分不得超过1分。此外,措施还对属于应急抢险类的项目开设了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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