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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更新于:2022/02/08已618人浏览来源:人民网 收藏
人民网哈尔滨7月18日电 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消息,7月17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全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宝文出席会议并讲话。据悉,黑龙江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毕宝文深入分析了黑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强调开展以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为重点的综合治理,要抓好源头管控,紧紧围绕高层建筑施工审核、施工、验收等环节,从严把好新建高层建筑消防审核验收关口;解决突出问题,针对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分门别类加以治理,督促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问题;规范日常管理,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纳入居(村)委会和社区常态化巡查检查;落实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等。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消防车辆装备与当地经济社会及高层建筑发展相匹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毕宝文要求,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明责加压,强化领导,确保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要强化政府主导,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好。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和城建工作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推动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明确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纳入本行业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各级消安委及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推动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公安机关要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工作全局统筹谋划,调动各警种、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公安消防部门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加大督导问责,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2017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建立跟踪问效、检查督导、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根据综合治理工作各阶段目标任务开展督导、检查、问责。
毕宝文强调,要依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紧密结合地域特点和节气更替,带动消防工作全面加强,全力做好夏季消防检查、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大为主持会议。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健民、住建厅副厅长李泰峰在会上发言,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葛相君出席会议。省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厅、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检局、安全监管局、电力等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市(地)、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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